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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ber of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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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顺德区容桂高新园区科苑三路6号之二旭日科技园恒基国际工商中心三楼

青年商会章程

青年商会章程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青年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青年商会(以下简称“青年商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优秀的各界青年企业主、企业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个人会员形式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锻炼自己、帮助别人”为理念,以团结、服务会员,促进会员实现共同利益为目标,搭建交流共享、互动合作平台,有机连结和团结各界年青的企业管理者、专业人才,协助会员开展交流、服务社会和投资等活动,让年青会员在不断探索合作过程中共勉成长,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条青年商会接受容桂总商会的领导、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青年商会地址设在顺德区容桂科苑路6号之二旭日科技园恒基国际工商中心3楼容桂总商会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青年商会的业务范围:
(一)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培养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在容桂总商会领导下,配合完成容桂总商会交办的工作。
(三)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会员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表彰、宣传优秀青年管理者典型,促进青年管理者健康成长;
(四)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
(五)举办经贸考察协作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经贸合作;
(六)组织会员与国内外有关社团、企业家尤其是其他青年管理者进行合作交流;
(七)反映会员意愿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发掘、表彰、宣传优秀会员典型,打造有容桂青商特色的青年商会文化,树立青年商会品牌形象;
(九)鼓励会员参与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公益理念,打造青年会员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
以上业务范围概括为:在容桂总商会的领导下,促进青年管理者的全面发展,开展培训、考察、交流及有利于青年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等的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青年商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青年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拥护本青年商会的章程,热心本青年商会的工作;
(三)有加入本青年商会的意愿;
(四)年龄在45周岁以内, 参加工作超过一年以上(含一年),优秀的青年企业主、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等,经两名理事会成员推荐,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或被邀请成为会员;
(五)对热心参与本青年商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可经会长推荐和会员大会通过为永远名誉会长,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申请书需要两位理事或以上级别人员的推荐);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按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青年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青年商会的活动,获得本青年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青年商会的工作有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青年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青年商会章程,执行本青年商会决议;
(二)维护本青年商会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和完成本青年商会交办的任务;积极支持和参与本青年商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青年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青年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青年商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青年商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青年商会财务报告;
(五)对青年商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撤销理事会、监事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和修改章程;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获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任期三年,理事会人数不应超过当届会员总人数的50%,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青年商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会员大会;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
(三)拟定青年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四)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五)制定青年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六)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领导本青年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50%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获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会长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人员由现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对理事会负责。会长联席会议的职权为:
(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
(二)提名副会长人选,并供理事会逐个表决通过;
(三)提名理事会成员、监事成员,制定理事会和监事名单供会员大会表决;
(四)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监事一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列席理事会和会长联席会以,有权向理事会和会长联席会以提出质询和建议;
(三)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本青年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青年商会业务领域内有号召力和影响力;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43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青年商会的会长候选人、副会长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由会长联席会议50%以上成员集体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任届不设限,但任职年龄不超过43周岁,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青年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青年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名秘书长人选。
第二十七条本青年商会设秘书处,有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组成。秘书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长联席会议安排的日常工作。其中,秘书长在任内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二)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青年商会财务和资产自行管理,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本青年商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容桂总商会拨款;
(三)捐赠;
(四)政府资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青年商会会费缴纳标准:会长:12000元/年,副会长、监事:8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会员:1000元/年。一次性缴纳三年会费的,享受八折优惠。
第三十二条本青年商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青年商会的资产管理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青年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青年商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按章程的规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青年商会工作人员除秘书外,均为兼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对本青年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青年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本青年商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青年商会终止前,须在容桂总商会及有关方面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条本青年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容桂总商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青年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2017年3月2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青年商会的理事会。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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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757-26383690、28391003、26688133

email:sdrgzs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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